一种外包装设计精美,价格适中,由天津卷烟厂推出的一个新品牌——“温州人”香烟,最近却被温州市烟草专卖局拒之门外,不得进入温州市。
虽然由老实本分的天津人来推出“温州人”的牌子,让一向以做生意精明而著称的温州人大吃一惊,拒绝外省生产商用“温州人”的品牌,是温州人出自内心的抗拒。深圳晚报分析说,他们认为,在“吸烟有害健康”的大气候下,“温州人”牌香烟会影响温州人的形象;况且让“温州人”燃烧,吸进体内,再吐出来,会让温州人十分尴尬。
根据国家《商标法》,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,不得作为商标。而又有说法,草体“温州人”牌香烟的“州”是舟山的“舟”,为此不违反《商标法》。可在香烟的外壳上却有一行醒目的烫金字:“风风火火闯九州——温州人”。温州和温舟本身就有谐音之嫌,况且,草体的“州”与“舟”又很难辨认,究竟是商业欺诈还是促销战略?温州人要讨个说法。